15日,省教育厅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对会考方式、考试范围、命题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规定,实施基础会考新方案的起始年级为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2004、2005级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实施毕业会考制度。
两种方式:书面考试和操作考查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普通高中,其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的书面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未经登记注册的普通高中,必须组织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科全省学业基础会考。
届时,学业基础会考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查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其中,文科倾向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基础会考;理科倾向的学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基础会考。
操作考查的项目为: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4个项目的操作考查。
可考多次:同一科目取最高分数
根据规定,学业基础会考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四个等第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
学业基础会考每年组织2次,时间定在每年的1月初和6月中旬,每次开考10个科目。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学校必须在学生修习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并进行了该科目的学分认定的基础上,方可组织学生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的一次记录。
省一级达标校也要参加会考
在新课程实验阶段,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必须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学业基础会考,其中已被省教育厅批准的免于参加全省会考的省一级达标学校也不例外。
新方案明确,全省第一次学业基础会考定于2007年6月举行,开考科目为信息技术。从2008年1月起,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全部开考。
思想政治课实行开卷考
学业基础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等10科的书面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包括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施考、统一评卷和评定成绩,其中思想政治实行开卷考试。
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控,学校组织测试和评定成绩。
获省级竞赛或国家等级考试证书可免考
高中学习期间,凡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或同意组织的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获奖学科可以免于参加全省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记载为A等级。与此同时,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一定级别证书,可以认定其通过对应相关学科的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记载为A等级。
有1门不合格就不发毕业证
凡应届学生有1门(含1门)以上科目不合格者,不得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于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在离校后两年内继续参加会考。此外,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学业基础会考,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书面考试科目和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4个项目考查,能够在5年内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者,由省会考办发给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合格证书,作为具备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证明。